江苏扬州持续深化外包外租项目排查整治 明晰发包方6项职责  对承包商优胜劣汰

来源: 福建省应急管理研究中心  日期:2023-07-14  点击:757 

因没有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、没有如实记录2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,日前,江苏省扬州市某光学有限公司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罚款2.1万元,责任人员被罚款3000元。案件同时被公开曝光。

这是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、持续深化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一起典型案例。长期以来,扬州市外包外租项目安全责任不清等问题普遍存在,导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。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,打出加强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管理“组合拳”,着力厘清安全责任、督促履职尽责,推进外包外租项目安全发展、规范运行。

细化检查重点  摸清风险底数

“有了这份检查重点,我们就像吃了一颗‘定心丸’,对发包(出租)单位开展检查执法更有针对性了。”说起今年5月扬州市安委办印发的《发包、出租行为中法定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检查重点》,扬州宝应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许正清表示。

建立发包(出租)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审查承包(承租)单位依法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,对承包(承租)单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……翻开这份检查重点,记者看到,其中明确了发包、出租单位的6项基本职责,条条都是“干货”。

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明确,未对承包单位、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,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,为重大事故隐患。

“为提高基层执行时的可操作性,我们在已梳理对发包、承包单位的主要检查事项基础上,对发包(出租)单位的基本职责进行明确。”扬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房志刚介绍。

据介绍,去年5月,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,针对发包单位制定7条重点检查事项,针对承包单位制定12条重点检查事项。同时,深入企业调查摸底,详细掌握涉及外包作业的岗位、人数、主要风险等基本情况。

精准严格执法  示范引领带动

“地下有限空间存在中毒、窒息等风险,相关事故教训深刻。这类项目绝不能一包了之。企业必须做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,与承包单位签好安全协议、落实安全交底,并对具体作业行为进行事前审批和现场监护。”3月,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市某文具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,发现该企业将1处地下消防水池外包给第三方管理,没有进行有限空间辨识,也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,构成重大隐患。

“今年,我们把外包作业列入日常执法检查重点事项。”扬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王定军介绍,该局把《发包、出租行为中法定统一协调管理职责检查重点》作为判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否“对承包单位、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、管理”的重要依据,依法严惩因不严格履责造成重大隐患的企业。

“要真正解决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管理难题,光靠监管部门执法还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关口前移,激发发包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承包单位的自主管理意识。”扬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大队大队长王鑫说。该局探索建立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及安全告知、自查自纠等长效机制,着力培育外包管理示范企业。

作为全国百强化工企业,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(简称瑞祥化工)在应急管理部门的推动下,探索建立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体系,实施承包商安全管理“九步法”,即设定安全底线、严格承包单位考察、明确安全责任、开展全面培训、制定安全方案、实施安全交底、严控安全入场、强化过程监管、实行安全考核,对承包商实施全流程安全管理。

在安全底线方面,该公司针对典型违章行为设定保命条款,如任何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、不得未系安全带进行高处作业等,并对违反保命条款的行为“零容忍”,承包商员工包括该公司员工只要违反保命条款就会被开除,对多次触犯保命条款的承包商取消合作资质。

“总结示范企业做法,扬州化工园区已建立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制度,从园区层面强化承包商考核,做到优胜劣汰,倒逼承包商安全规范生产作业。”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茂宗说。

目前,扬州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外包作业企业“四个一”服务指导行动,包括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宣讲、一次现场安全“体检”、一次典型案例通报、一次安全管理提质服务,全面推广承包商安全管理“九步法”。


 版权所有 闽ICP备17006511号-2  技术支持:优站企业建站系统